关于您提出的“二建证兼职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挂证”和“挂靠”代缴社保两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挂证”行为,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注册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者存在多个缴纳缴存单位,或者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都将被纳入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对象。这意味着,如果您将二建证“挂靠”在其他单位,同时由该单位为您缴纳社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撤销注册许可、限制再次申请注册等严重后果。
其次,关于“挂靠”代缴社保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挂靠”代缴社保,实际上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由于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一旦遭遇“黑心”代缴机构,挪用资金或拿钱跑路,您缴纳的社保就可能“打了水漂”,不仅钱没了,社保关系和相应待遇也不存在。
因此,我建议您不要尝试将二建证“挂靠”在其他单位并由该单位代缴社保。如果您希望保持社保的连续性,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样,您既可以依法缴纳社保,又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如果您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将由个人承担,您可以在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您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如果您选择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则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总之,合法合规地缴纳社保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我希望您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正规途径缴纳社保,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