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即使前两个月不给上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社会保险的缴纳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使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义务。换句话说,未缴纳社保不能成为不签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两者均需独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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