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要求开农民工工资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农民工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成本且符合增值税应税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属于为提供应税劳务(如建筑服务)而发生的成本,且该劳务本身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建筑服务税率为9%),则公司有权要求农民工或劳务提供方(如包工头、劳务公司)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通常为普通发票,因工资支出不属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但发票可作为成本入账凭证)。
但需注意:若农民工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公司应按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税,此时无需发票,凭工资表等内部凭证即可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若通过劳务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则需取得合法发票。
若公司强制要求农民工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农民工未通过劳务公司或包工头,而是直接以个人身份提供劳务(如零散工),公司要求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可能不合法。因为:
合规建议
总结: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取决于工资支付方式及劳务性质。若涉及个人劳务且未通过合法主体,强制要求开票可能违法;若通过劳务公司或符合应税范围,则需依法取得发票。如有具体场景,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