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亡后家属能否要求提供工作”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亡后家属并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机会。不过,工亡职工的家属可以享受一系列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旨在为家属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具体来说,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核发,用于支付工亡职工的丧葬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核发标准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核发的,用于为家属提供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在申请这些待遇时,家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工伤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等,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发生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家属支付费用,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因此,虽然工亡后家属不能直接要求提供工作,但可以通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