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 无合同 无保险 应该告谁-杨文献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劳动纠纷

您作为劳务派遣工,遇到无合同、无保险的情况,可以同时起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具体分析如下:

  1. 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您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若未签订合同,您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若超过一年未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务派遣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您可要求其补缴,或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强制征缴。

  2. 用工单位连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明知劳务派遣单位未与您签合同、未缴社保仍继续用工),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用工单位可能需与派遣单位共同赔偿医疗费用损失。

  3. 维权路径建议

    • 第一步:收集证据
      保留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若无法直接证明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提供用工单位安排工作的证据)。
    • 第二步:协商或投诉
      向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书面提出补签合同、补缴社保的要求,并留存送达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针对社保问题)或申请劳动仲裁(针对合同、工资、赔偿等)。
    • 第三步:法律程序
      若仲裁或投诉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派遣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并可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实际损失(如医疗费),可一并主张赔偿。

特别提醒:若您不确定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具体信息,可先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其主体资格,确保起诉对象准确。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