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如何理解 有无法院判例-李远祥律师|法行宝
2026-01-19 经济纠纷

结论:在建工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确实是一并抵押的。这一规定主要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即建筑物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关于法院判例,确实存在支持这一观点的判例。

详细解释与法律依据:

  1. “房地一体”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应当视为一个整体进行抵押。这意味着,当在建工程(即建筑物)被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自动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无需单独进行抵押登记。
    • 这一原则旨在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确保在抵押物实现时,抵押权人能够获得完整的权益,避免因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分离而导致的权益受损。
  2. 法院判例支持: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认定在建工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例如,在某些涉及在建工程抵押的纠纷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抵押人在将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一并抵押,无需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 这些判例体现了法院对“房地一体”原则的认可和应用,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尽管“房地一体”原则在法律上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注意抵押合同的条款设置。抵押合同应明确约定在建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 此外,抵押权人在接受在建工程抵押时,应对抵押物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确保抵押物不存在权利瑕疵或争议,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建议:

  • 如果您正在考虑将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建议您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地一体”抵押的条款,以确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 在抵押前,务必对抵押物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争议等,以避免因抵押物问题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 如果您在抵押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