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老板,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水果店工作一个半月,老板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符合“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情形,您有权主张第二个月(即半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操作建议:
风险提示:若老板否认劳动关系(如声称您是“临时工”或“承包关系”),需通过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人身和经济从属性(如受店内管理、按月领取工资等)。若证据不足,可能影响主张成立。
总结: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老板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先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如有具体证据或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