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两次”是包含第二次的,即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满足法定条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解释: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的认定:
- 这里的“两次”是包含第二次的,即第一次和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构成“连续订立两次”。
- 两次固定期限合同需为连续签订,中间无间断或未转为其他类型合同(如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若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也可能视为已符合“连续两次”的条件,但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
劳动者的主动权:
- 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并寻求更稳定的就业环境,可以主动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劳动者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则双方可协商确定期限。但需注意,一旦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同意,除非劳动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用人单位的义务:
- 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应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续订事宜,并告知劳动者其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劳动者符合条件且提出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法律责任:
- 若用人单位违法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获得赔偿。
示例说明:
- 假设小张与A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即将到期。若小张希望继续留在A公司工作,并寻求更稳定的就业环境,他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向A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A公司应依法同意小张的要求,并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应主动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向用人单位表达续订意愿及合同类型需求(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提前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续订条件,并主动发起协商流程。若决定不续订或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确保劳动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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