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卫健院职工旷工怎么处理”的问题,结合相关规章制度和实务操作,我将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卫健系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职工将被视为旷工处理。旷工期间,职工的工资将被停发,这是旷工的直接经济后果。
进一步地,如果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达到一定天数,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理。具体来说: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15天以上(含15天):
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
除了上述直接的处理措施外,旷工行为还会对职工的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产生负面影响。根据考勤制度,出勤情况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年终全员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与个人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因此,旷工行为很可能导致职工在年终考核中得分较低,从而失去评优评先的资格。
此外,对于违反请假手续的员工,如果其未履行的是请假手续中的实体规定(如不提交病假单),单位可以不认其病假,并及时催告员工补办病假手续。如果员工无正当理由未予补办,单位同样可以作旷工处理。
总结与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