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有编制人员旷工怎么处理”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规定。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性质,因为不同身份性质的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法规依据是不同的。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人员):
没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参公人员):
另外,您提到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是按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所做的划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划分标准并不能直接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性质。因此,在处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旷工问题时,我们仍然需要先分清其是参公人员还是非参公人员,再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有编制人员的旷工处理,关键在于明确其身份性质,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如果是参公人员,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非参公人员,则依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相关规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