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立案期间被扣发的工资,能否补发及如何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立案性质、单位规章制度及最终处理结果。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立案后经调查无违法违纪行为,工资应全额补发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期间,若最终未受处分或撤销案件,单位应补发调查期间被扣发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此时,公务员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立案机关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或《无违法违纪证明》,要求补发工资。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处理,逾期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
若立案后被给予行政处分,工资扣发可能合法
若调查后公务员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分期间工资扣发符合规定。例如:
若单位扣发工资无合法依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单位在立案期间无正当理由扣发工资(如未出具书面扣发通知、未说明扣发依据),公务员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赔偿损失。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公务员与单位的关系虽受《公务员法》调整,但工资支付争议仍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建议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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