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到正式立案期间,其工资发放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
逮捕至刑事拘留阶段
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公务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逮捕、刑事拘留)期间,原则上暂停发放工资,改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若经审查最终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补发差额部分;若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则生活费不再补发。
正式立案至判决阶段
若案件进入正式立案程序(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法院受理案件),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公务员若被依法判处刑罚(包括缓刑),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此时工资发放立即终止,此前发放的生活费也不再补发。若案件最终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则需恢复工资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差额。
特殊情形处理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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