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干够多少年可以签订永久性劳动合同-刘伟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在我国法律中,并不存在“永久性劳动合同”的正式说法,与之相近的概念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具体解释: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这里的“连续工作”强调工作的连贯性,不存在长时间的中断情形。例如,小李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未离职或长时间中断工作,到2020年1月1日,小李就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有权要求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殊情况下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 具体解释: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老王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了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则老王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相关条件

    • 具体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例如,小张与某公司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期限为3年,期间表现良好,则第二次合同期满时,小张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 具体解释: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与解除:

  • 性质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被视为“永久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它仍然是一份合同,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这并不意味着合同不能被解除或变更。
  • 解除条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可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等情形。

总结与建议:

劳动者在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性质后,应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权益,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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