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如果未请假有证据证明并没有上班怎么处理”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员工考勤管理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流程。以下是一个详细且深入的解答:
一、初步核实与沟通
立即调查核实:
- 当企业发现员工既没有请假又没有按时到岗工作时,应首先进行调查核实。这包括尝试联系员工本人,了解其未到岗的具体原因。
发送书面通知:
- 如果可以联系到员工,应立刻发送《限期到岗通知书》等相关书面通知,要求员工在限定日期内到岗上班,并明确告知其未到岗可能面临的后果。
- 若员工表示要离职,应要求其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以确保离职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无法联系时的处理
- 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
- 如果无法正常取得联系又不能找到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立刻通过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
- 签收后,到邮局查询邮件回单等相关单据,以证明已经送达员工。对于拒绝签收或者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的特快专递,公司应完整保存,不得拆封,作为证据留存。
三、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做出处理决定:
- 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劳动者仍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 例如,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如XX天)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公告送达:
- 对于法定通讯地址不明或者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的劳动者,以及对于拒绝签收或者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特快专递的,用人单位应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发布《限期到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 公告送达主要是通过全省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新闻报纸通知,并保留已经公告的证据。
四、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遵循法定程序:
- 只有经过上述程序,即调查核实、发送书面通知、无法联系时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依据规章制度做出处理决定、公告送达等,才能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保留证据:
-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书面通知、邮件回单、公告证据等,以备不时之需。
五、具体案例参考(以吉安县自然资源局为例)
- 根据吉安县自然资源局的《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1天的扣200元,全年累计旷工10天(含10天)或全年累计未打卡60次(含60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确定等级。
- 这表明,即使是在机关单位,对于未请假未上班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企业可以参照此类规定制定自己的考勤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对于未请假有证据证明并没有上班的员工,企业应首先进行调查核实,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到岗或办理离职手续;无法联系时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依据规章制度做出处理决定;必要时进行公告送达;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