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解读,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阐述:
一、规定背景与目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授权制定的,旨在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以确保这些亲属在职工因工死亡后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保障。
二、供养亲属的定义与范围
定义: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具体范围:
三、供养亲属的资格条件
供养亲属必须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抚恤金待遇的停止与恢复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此外,如果领取抚恤金的人员被判刑收监执行,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但刑满释放后,如果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将按规定的标准继续享受抚恤金。
五、核定与鉴定
六、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障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详细规定了供养亲属的范围、资格条件、抚恤金待遇的停止与恢复、核定与鉴定以及实施时间等内容,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