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第一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给投保险-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公司在试用期第一个月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签合同、补缴社保,并可能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未签订,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从第二个月起算)。

    • 您的权益:虽然试用期第一个月未签合同尚不直接触发双倍工资,但若公司后续仍未补签,您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该权利。
    • 建议行动:立即书面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2.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无权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

    • 您的权益:可要求公司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风险提示: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等权益,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3. 综合维权建议

    • 第一步:协商解决:与公司人事或负责人沟通,明确要求补签合同、补缴社保,并留存书面证据(如补签协议、社保补缴承诺书)。
    • 第二步: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线索。
    • 第三步:劳动仲裁:若投诉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如因公司违法导致您离职)。

温馨提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公司不得以“试用期”为由剥夺您的合法权益。若您需要进一步协助(如起草投诉信、仲裁申请书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