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针对您骨折停工留薪期满未做鉴定且不想去单位上班的情况,需分情况处理,一是若您仍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依法主张相应权益;二是若您想继续保留劳动关系但暂时无法上班,需与单位协商并履行相应手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若您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关于未做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后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并不影响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于确定您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至关重要。如果您未做鉴定,可能无法准确确定这些待遇的金额。不过,这并不妨碍您先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续若因待遇问题产生纠纷,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作为维权依据。
-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您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日)。若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您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即使您未做劳动能力鉴定,若您被认定为工伤,仍可主张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若后续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您还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应待遇。若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这些待遇将由单位承担。
若您想继续保留劳动关系但暂时无法上班
- 与单位协商:您应主动与单位沟通,说明您目前的身体状况和无法上班的原因,争取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延长停工留薪期或者安排其他适合您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
- 履行请假手续:若您需要继续休息治疗,应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等材料。若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单位可能依据规章制度认定您为旷工,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关注身体恢复情况并及时做鉴定: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您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您的伤残等级和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同时也为您与单位协商相关待遇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