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针对您提出的“辞职领导没说同意也没有说同不同意一直拖着”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者辞职权利的行使以及用人单位的处理义务。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劳动者辞职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具体来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您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就有权在通知期满后离职,无需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的处理义务
在您提出辞职申请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您的辞职申请后,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这并不影响您辞职权利的行使。您可以在通知期满后,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三、可能的情况及建议
用人单位未明确答复,但您已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未明确答复,且您未提前通知或通知期未满:
用人单位以拖延方式阻碍您离职:
四、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或阻碍劳动者离职,可能会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如罚款、责令改正等。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拖延离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工资损失、社保缴纳损失等。
五、行动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