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在单位加班未获得加班费已有8年且仍在本单位上班,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讨的,但需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加班费追讨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这表明,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如果单位未支付,则构成了违法行为。
二、诉讼时效的问题
虽然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但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仍在原单位上班,即劳动关系存续,因此从理论上讲,您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可以追讨多年前的加班费。但实际操作中,如果时间跨度过长,可能会面临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
三、证据收集与追讨策略
为了成功追讨加班费,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您加班的事实以及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这些证据可能包括: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四、特殊情况与风险提示
建议:鉴于您的情况较为复杂且时间跨度较长,我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向我咨询),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您的权益和追讨策略。同时,您也可以开始着手收集相关证据,为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