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试用期三天提出离职但离职日期已经是正式工了”,我首先给出明确的结论,然后再进行详细解释:
结论:若您在试用期内已提出离职,但离职日期确定时您已成为正式员工,您仍应按照正式员工的离职规定,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详细解释:
试用期与正式员工的离职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同样根据该法条,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您的情况分析:
- 您在试用期内提出了离职,但离职日期确定时,您的身份已经转变为正式员工。
-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您最初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的离职,但离职实际发生时,您已是正式员工。
- 因此,您应遵循正式员工的离职规定,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
- 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您的离职意愿和离职日期,并按照正式员工离职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确保您的离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虽然您最初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的离职,但离职实际发生时您已是正式员工,因此应按照正式员工的离职规定来操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