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受伤员工上班通知书可以不接受吗-杨文献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受伤员工是否可以不接受“通知上班通知书”,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员工仍处于医疗期或伤情未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伤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医疗期(一般为3-24个月,具体根据工龄和病情确定)。若员工在医疗期内,有权拒绝返岗通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认定旷工。若用人单位强行要求返岗,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医疗期权益。

  2. 若医疗期已满或伤情已恢复
    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已恢复、不影响正常工作,员工应接受返岗通知。若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如旷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用人单位需提前书面通知员工返岗,并保留送达证据(如EMS签收记录、短信/邮件截图等)。

  3. 若用人单位未提供适宜工作岗位
    若员工因伤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经鉴定为5-10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如调整岗位、减轻工作量等)。若用人单位未提供适宜岗位却强行要求返岗,员工有权拒绝,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或协商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 员工收到返岗通知后,建议先确认自身伤情是否符合返岗条件(如医疗期是否届满、是否需继续治疗等),必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 若对返岗通知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避免直接拒绝导致被动。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