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该交给公司吗-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该交给公司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工伤认定后的处理流程以及工伤认定书的送达对象。以下是我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的书面决定。它不仅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可能涉及的劳动争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程序的重要证据。

接下来,我们来看工伤认定书的送达对象。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书不仅会送达给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同时也会送达给用人单位,即您所在的公司。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职工需要主动将工伤认定书交给公司呢?实际上,并不需要。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负责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给用人单位。职工只需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收到自己的那一份工伤认定书即可。

当然,如果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出于某种原因(如需要公司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希望将工伤认定书复印件或副本交给公司,这是完全可以的。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公司作为工伤认定书的送达对象之一,已经收到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送达的原件。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不需要职工主动交给公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负责送达。职工只需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准确,以便及时收到自己的工伤认定书,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将复印件或副本交给公司。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