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是不是必须交给本人-包燕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是不是必须交给本人”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的关于职工是否构成工伤的决定文件。这份文件对于职工后续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里的“送达”并不意味着必须直接交给工伤职工本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工伤职工因伤势严重、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接收,那么工伤认定书可以交给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或者由用人单位代为接收后转交给工伤职工。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工伤认定书,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查询送达情况,并要求重新送达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因此,工伤认定书并不必须直接交给工伤职工本人,而是可以交给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代为接收。但无论如何,确保工伤认定书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相关人员手中,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或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