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班中给别人移车造成他人受伤,老板是否要负责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 若员工移车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 判断依据: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按照老板的指示、安排或者为了完成与工作相关的任务而进行移车操作,那么该移车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职务行为。例如,员工是公司的司机,老板让其将车辆从一处移到另一处以便进行其他工作安排;或者员工在公司负责车辆调度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移车等。
- 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板(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员工在移车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严重操作不当等,老板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员工进行追偿。
- 若员工移车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
- 判断依据:如果员工移车行为并非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是出于个人目的,例如员工私自使用公司车辆去办理自己的私事,在移车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
- 责任承担:此时老板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应由实施侵权行为的员工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老板对车辆的保管、管理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员工私自用车却未制止,或者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老板未及时处理等,老板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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