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登报除名五年未通知本人档案还能在原单位保存吗-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11-27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职工登报除名五年未通知本人,档案是否还能在原单位保存”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工被除名后,其人事档案的处理应遵循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以及一般的档案管理原则,当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通常不会继续由原单位保存,而是会进行转递。

  1. 档案转递的常规流程:

    • 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原单位应按照规定审核档案,并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
    • 原单位需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内)将档案转递至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新工作单位。
    • 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 关于您提到的特殊情况:

    • 您提到职工被登报除名且五年未通知本人,这确实是一个特殊情况。然而,无论通知与否,原单位在职工离职后都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处理其人事档案。
    • 如果原单位未按照规定转递档案,而是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这可能违反了档案管理规定,并可能导致档案遗失、损毁等风险。
  3. 档案可能的状态:

    • 在理想情况下,如果原单位遵循了档案管理规定,那么该职工的档案应该已经被转递至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新工作单位。
    • 如果原单位未遵循规定,档案可能仍然保留在原单位,但这种情况是不规范的,且存在诸多风险。
  4. 建议行动:

    • 对于该职工而言,首先应尝试联系原单位,了解档案的具体情况。
    • 如果原单位无法提供满意的答复或档案确实未转递,职工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或申请接收档案。
    • 同时,职工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综上所述,虽然职工被登报除名且五年未通知本人是一个特殊情况,但原单位在职工离职后仍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处理其人事档案。如果档案未按照规定转递,职工应积极采取行动查询和接收自己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