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确定劳动关系并非一定要申请人申请后劳动仲裁委才能调取用人单位保存的资料,但通常情况下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或仲裁委依职权决定调取。具体分析如下:
申请人申请调取: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申请人认为用人单位保存的某些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对于证明劳动关系或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但自己无法直接获取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仲裁委调取这些资料。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申请人主动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手段。
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除了申请人申请外,劳动仲裁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调取用人单位保存的资料。这通常发生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这些资料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具有关键作用的情况下。仲裁委的这一权力是其履行职责、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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