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二对于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吗-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5-11-16 劳动纠纷

关于司法解释二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包括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结论是: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二直接规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务派遣员工,但根据相关法律原则和实务操作,劳务派遣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其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被计入“两次”之内。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法律原则角度:

    •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虽然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样受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未明确排除劳务派遣员工。因此,从法律原则上看,劳务派遣员工也应享有这一权益。
  2. 实务操作角度:

    • 在实务操作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连续订立了两次,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一操作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规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3. 特殊情况考虑: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因各种原因(如用工单位需求变化、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且劳务派遣单位未能为其安排新的用工单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 另外,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那么也不再适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建议:

  •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而言,如果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主动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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