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此类案件。以下是详细分析:
仲裁前置程序已履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您已完成仲裁程序且老板提出异议(即不服仲裁裁决),此时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应当受理。
未签合同与未缴社保的争议性质:
- 未签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此诉求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仲裁裁决后法院有权审理。
- 未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法院可依法审查。但需注意,若仅要求补缴社保费用,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先通过社保行政部门处理,法院可能不直接受理补缴金额争议,但会审理因未缴社保导致的赔偿(如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法院受理后的审理重点:
- 事实认定:法院会审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未签合同及未缴社保的持续时间等。
- 法律适用:法院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 老板的抗辩理由:若老板主张已签合同或已缴社保,需提供相反证据(如合同文本、社保缴费记录),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建议行动步骤:
- 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以及仲裁裁决书、仲裁送达回证等文件。
- 起诉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诉权。
- 起诉材料:撰写起诉状(明确诉求、事实与理由),附上证据清单及仲裁裁决书复印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交。
总结:只要您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且诉求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审理。若老板在仲裁后仍拒绝履行义务,通过法院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准备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