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您工作三年未交社保被迫离职,劳动仲裁可主张的赔偿及计算方式如下,同时需注意仲裁时效和证据收集。
1. 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三年即3个月工资)。
示例:若您月工资为1850元(您提到的“一天185”可能指日工资,需换算为月工资:185×21.75天≈4024元),则经济补偿金为4024×3=12072元。
注意: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社保补缴: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但需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劳动仲裁一般不直接处理补缴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适用):若入职三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自用工次月起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此项请求可能因超过1年仲裁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而无法支持。
2. 仲裁时效与证据收集
3. 操作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证据收集细节、地区差异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