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上要求工伤鉴定出来结果补发停工期间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支付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工伤认定或鉴定结果的影响。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时间段。这一期间的长短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工资待遇的保障:在停工留薪期内,无论工伤认定或鉴定结果是否下来,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支付,不得有任何减少或停发。这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经济来源,减轻其经济负担。
工伤鉴定后的待遇转换:一旦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将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停发工资。伤残待遇的享受是在停工留薪期满且完成伤残评定后开始的。
职工应对措施
面对单位要求工伤鉴定出来结果补发停工期间工资的不合法行为,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单位协商:首先,职工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申请劳动仲裁:作为最终手段,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特殊情况说明
停工留薪期争议:如果职工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存在分歧,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这将有助于明确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范围,从而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
未评定伤残等级的后续治疗: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仍需治疗,且未完成伤残评定,那么职工仍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且单位应继续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单位上要求工伤鉴定出来结果补发停工期间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职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