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社保交最低基数,员工离职后起诉,要补交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的约定或承诺而免除。具体来说: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无论劳动者在职还是离职,这一义务都不会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实际操作层面: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离职后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如果其要求补缴差额部分,原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完成补缴。这是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答复得出的结论,即“已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职工,职工本人要求补缴差额部分,原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完成补缴”。
结论:
综上所述,无论员工在职还是离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都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的约定或承诺而免除。如果员工离职后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且原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完成补缴。因此,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案是:如果员工离职后起诉要求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是需要补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