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退休情形且个人提出离职的,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具体分析:
-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重要条件,它通常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
- 退休与领取失业金的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主要规定的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属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并且退休是基于劳动者自身年龄达到法定标准而发生的正常职业状态转变,是劳动者主动或按法定程序进入退休阶段,本质上属于因本人原因(达到退休年龄)导致的就业状态结束,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领取失业金的关键条件。
- 即使个人提出与退休相关的一些手续办理等行为,也不能改变其因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这一本质,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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