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仅因您工作前得过哮喘且之后一直未发作而被开除是不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医疗期内的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有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哮喘如果属于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的疾病,在医疗期内,您应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等。不过,从您的描述来看,哮喘已经多年未发作,可能并不处于医疗期内,但这一点仍需根据您的具体病情和医疗情况来判断。
病情对工作的影响
应聘时的隐瞒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您在应聘时故意隐瞒哮喘病情,且这一病情导致您无法胜任工作,即使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在应聘时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以及这一行为与您无法胜任工作之间的直接关联。
法律建议
总之,不能简单地因为您曾经得过哮喘就将您辞退。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