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即使已经与公司协商补齐后,您仍然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具体能否获得赔偿及赔偿的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关于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权利并不因您已经与公司协商补齐工资而丧失。也就是说,即使工资已经补齐,但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之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您有其他合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您仍然可以主动提出解除。
二、关于能否获得赔偿及赔偿数额的判断
赔偿的法律依据:
赔偿数额的计算:
实际赔偿的考量因素: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咨询专业意见:
注意程序合法性:
举例说明:假设您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月工资为5000元。因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您与公司协商后补齐了工资。但之后您认为公司之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向您支付三个月工资(即15000元)作为经济补偿。但如果您在协商补齐工资时已经与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那么您可能无法再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
总结:在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即使已经与公司协商补齐后,您仍然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具体能否获得赔偿及赔偿的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