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3年后辞职公司不给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员工享有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无论您是否因工伤而受到影响,只要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公司就应当予以批准。具体来说,如果您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无需公司批准。
然而,如果您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但即便如此,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情况下,您仍然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如果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您离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包括书面通知的送达凭证、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了辞职。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包括拒绝员工离职的行为。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您可以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并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以及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此外,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且确定了伤残等级,但公司不同意赔偿,您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工伤认定无误、劳动能力鉴定有效,且各项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您通过法律途径大概率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面对公司的不合理行为,您应当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