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是备案制吗-董光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是否是备案制”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定岗不定人”和“备案制”这两个概念。

“定岗不定人”通常指的是在某个岗位上,编制是固定的,但具体由哪个人来担任这个岗位并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说,岗位有编制,但人员可以流动,编制不随人走。

而“备案制”则是一种编制管理方式,它指的是在单位内部设定一定数量的编制岗位,这些岗位在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备案,但具体的人员聘用并不直接占用事业编制名额,而是由单位在备案编制总额内自主聘用。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可能相同,但他们的编制并不具体到个人,而是隶属于单位。当人员离职时,编制并不随之带走,而是留在单位内供后续人员使用。

结合您提到的“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这与备案制的核心理念是相吻合的。在备案制下,岗位是有编制的,但具体的人员可以流动,不固定于某一个人。因此,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备案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以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编办探索的人员备案制管理为例,他们在医共体总院内实行了“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模式,这正是备案制的一种具体实践。医共体总院在备案编制总额内自主聘用医师、护士、药师等人员,实现了岗位管理和人员流动的灵活性。

综上所述,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方式,在编制管理的理念和实践上,与备案制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是备案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希望这个解答能够让您对这个问题有更清晰、更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