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签合同还降薪,仲裁时需要提交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原薪资待遇以及降薪事实的证据。具体来说:
一.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能证明企业曾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 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
- 考勤记录:能证明劳动者在企业的出勤情况。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有时同事的证言也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 例如,同事可以证明你确实在该企业工作,且企业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二. 证明原薪资待遇的证据
- 之前的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能清晰反映劳动者之前的薪资水平。
- 与领导的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其中可能包含关于薪资的讨论或确认。
- 例如,你曾通过邮件向领导询问薪资情况,领导回复确认了你的薪资数额。
三. 证明降薪事实的证据
- 降薪后的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与之前的薪资进行对比,能明显看出降薪的事实。
- 公司关于降薪的通知或邮件:企业通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降薪的决定。
- 与领导或人事部门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企业确实对劳动者进行了降薪。
- 例如,你与人事部门的聊天记录中,人事部门明确表示了你的薪资将被降低。
四. 其他可能有用的证据
- 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明:虽然不能直接证明降薪事实,但能证明劳动者是企业的员工。
- 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地区的要求,可能还需提供额外的材料。
综上所述,仲裁时你需要提交的证据应全面且有力,既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又要证明原薪资待遇以及降薪的事实。我建议你在收集证据时务必保持细致和全面,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