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由侵权方赔偿后 单位还要发放吗-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工伤期间的工资由侵权方赔偿后,单位还要发放吗”这一问题,我将从工伤赔偿的构成、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性质以及单位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赔偿通常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另一部分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这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接下来,我们重点讨论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性质。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收入权益,确保其不会因为工伤而陷入经济困境。停工留薪期工资与工伤赔偿中的其他项目性质不同,它并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即使工伤期间的工资已经由侵权方进行了赔偿,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以免除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责任。因为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而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与侵权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侵权赔偿主要关注的是因侵权行为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而停工留薪期工资则是保障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部分赔偿。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中的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工伤期间的工资已经由侵权方进行了赔偿,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仍然需要按月支付职工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侵权赔偿而免除。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