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转买其它公司员工得到遣散补偿”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
- 如果公司转买仅涉及股东、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变更,而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条件未受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时,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合法解除:若因转卖等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则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违法解除:若公司在转卖过程中未经协商一致或不符合法定情形即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公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实际操作建议:
- 员工应首先确认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 若劳动合同被解除,员工应了解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 如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 建议员工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
举例说明:
假设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公司因转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将小张等员工遣散。若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小张,并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了经济补偿(即五个月工资),则此为合法解除。若公司未提前通知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小张有权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十个月工资)。
法律后果:
- 若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无后续法律纠纷。
-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赔偿金,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转买其它公司导致员工遣散时的补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员工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