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从1号申请离职到31号申批通过同意,询问是否做完31号就可以走的问题,这里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一旦您按照规定提前三十日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这个申请在31号得到了批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您在完成31号的工作后,是有权离开公司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的因素和公司的规定。比如,公司是否要求您进行工作交接,或者是否有其他特定的离职流程需要您完成。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要求,并且这些要求是合理且合法的,那么您可能需要配合公司完成这些流程后再离开。
另外,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限、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等特别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中涉及到了违约金,那么在您离职时,可能需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偿。这一点也是您在离职前需要特别注意的。
总的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您在完成31号的工作并且按照规定提前三十日提交了离职申请后,是有权离开公司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公司的具体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建议您在离职前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