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试用期交的押金能退不-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劳动纠纷

在工作试用期交的押金,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退还。以下是从法律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律禁止性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押金的行为,无论劳动者是否处于试用期。
  2. 试用期押金退还的法律依据:

    • 既然法律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收取押金,那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收取的押金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不仅应当退还押金,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3. 劳动者如何维权:

    •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试用期被收取了押金,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退还押金。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注意事项:

    • 劳动者在要求退还押金时,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押金收据、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不要因为害怕失去工作而选择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作试用期交的押金,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退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法律问题,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