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期间收到公司发的催促返岗通知书,你应当这样回应:
立即书面回复:通过EMS、电子邮件等可溯源的方式向公司发送《关于限期返岗通知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需明确说明以下几点:
- 确认已收到通知,但反对公司的返岗要求,理由可以是公司未协商一致调岗、岗位已不存在、未提供劳动条件等。
- 说明当前处于劳动仲裁期间(注明仲裁案号),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
- 要求公司提供返岗的具体条件,如岗位内容、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并保留追究公司违法责任的权利。
保留全部证据:务必保存好返岗通知、回复函的送达记录(如EMS底单、电子邮件截图)、仲裁受理通知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仲裁或诉讼中可用于反驳公司的旷工主张。
继续推进仲裁:不受返岗通知的影响,按照仲裁程序提交证据、参与庭审,并重点主张原仲裁请求,如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等。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不得干涉劳动者的仲裁行为。若公司强行要求返岗,可能影响仲裁进程,且若公司在此期间有不当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结论补充说明:
- 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收到公司的返岗通知无需理会,应继续等待劳动仲裁结果,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 如有必要,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反映公司行为,以确保仲裁的公正进行。
行动建议:
- 在回应公司催促返岗通知时,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与公司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