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作三年,第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三年后可以主张补保险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您所述的情况,即工作三年但第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无论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单位都应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对于您第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您完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该期间的社会保险。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在进行上述维权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并保留好所有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对于您工作三年但第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完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