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再签合同变了-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签了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再签合同变了”的问题,这里给出详细的解答:

结论前置: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订时,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长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三次续签时改变了合同性质或条款,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详细分析:

  1. 法定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的,当双方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合同变更的合法性:

    • 如果在第三次续签时,用人单位改变了原有的合同条款或性质(如从固定期限变为不定期、降低薪资待遇等),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且未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救济。
  3. 劳动者的权益:

    • 劳动者在满足条件后,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特殊情形: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则用人单位有权在第三次续签时选择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

  • 如果您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遇到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或性质的情况,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