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身体有病现在工作干不了,单位又没有合适的岗位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时,单位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步骤如下:
1. 请病假并提供医疗证明:
- 您应该首先按照单位的流程请病假,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单等相关医疗材料。这是为了证明您确实因病无法胜任当前工作。
2. 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 在法定医疗期内(根据工作年限不同,医疗期长度也会有所不同),单位不能因为您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员工的保护。
3. 医疗期满后的安排:
- 医疗期满后,如果您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应当为您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4. 若无法胜任新岗位:
- 如果您仍然无法胜任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者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需要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5. 维权途径:
- 如果您认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金方面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额外建议:
-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如果可能的话,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综上所述,当您因病无法胜任当前工作且单位没有合适岗位时,您应该按照上述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