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用工但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如果招聘了员工,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经营者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国家的强制规定。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实际操作上,个体工商户都不能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指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即使个体老板与员工之间达成了不缴纳社保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是会依法予以支持的。
因此,作为个体老板,为了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以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应该及时为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保。同时,员工也应该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稽核、补缴,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