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赔偿还没谈好没签字人事直接帮我发起了离职流程”,首先我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在未经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发起离职流程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为您解析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未经您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或发起离职流程。
-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与赔偿:
- 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金额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维权途径:
-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撤销离职流程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劳动仲裁未能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您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未经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发起离职流程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其义务,您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