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如何认定正在进行已经结束-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刑事辩护

关于如何认定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或“已经结束”,这是正当防卫制度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与“已经结束”的界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一般来说,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认定为“正在进行”;而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确已放弃侵害的,则应认定为“已经结束”。

详细解答

  1.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认定

    • 着手实施行为:不法侵害开始意味着不法侵害人已着手实施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侵害行为。例如,行为人举刀欲行凶,其举起刀的动作已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紧迫威胁,此时不法侵害即开始。
    • 现实、紧迫危险: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这意味着,即使侵害人尚未直接接触到受害者,但只要其行为已经对受害者构成了现实、紧迫的威胁,就可以视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持续性不法侵害:对于持续性不法侵害,如追赶、抢劫等,即使侵害行为有短暂的中断,但只要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就应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2. 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认定

    • 侵害行为完成:不法侵害人已经完成了其侵害行为,如盗窃犯已经盗得财物并逃离现场。
    • 自动中止:不法侵害人主动停止了侵害行为,如打人者自行停止殴打。
    • 被制服或丧失能力:不法侵害人被受害者或其他人制服,或者因受伤、疾病等原因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
    • 放弃侵害:不法侵害人明确表示放弃侵害,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已经放弃了侵害意图。
  3. 特殊情况的判断

    • 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仍应视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对于某些具有紧迫性、危险性的犯罪行为,虽然尚未着手,但已对合法权益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时,也可视为不法侵害开始。

综上所述,判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或“已经结束”,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受害者或其他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判断并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