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发生工伤鉴定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完成后公司身份转调后续一次性就业补助是否会发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于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确实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项补助金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工伤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通常与所在统筹地区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以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具体来说,它是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对于9级伤残的职工,每满一年通常会发给0.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助金。如果计算出的补助金数额低于一定月份(如5个月),则按该月份数支付。
因此,即使您的公司身份发生转调,只要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并且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您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项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