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离职申请但未写离职通知已经同意了又不想辞职了”的问题,这里给出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你目前所处的阶段:是试用期还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因为这两个阶段在离职问题上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如果你还处于试用期:
-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 如果你在这三日内改变了想法,不想离职了,那么及时告知单位,通常就可以继续留在单位工作。
如果你已经过了试用期:
- 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通常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你已经提交了书面离职通知,但之后又不想离职了,那么你需要尽快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 若单位同意你留下,双方可以达成新的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但如果单位已经基于你的离职通知做了相应安排,比如招聘了新员工来接替你的工作,那么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此时,你需要诚恳地向单位说明不想离职的原因,争取单位的理解。
- 如果单位不同意你留下,强行留下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因此,建议你和单位坦诚交流,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综上所述,无论你是在试用期还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如果你改变了离职的想法,都需要及时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过程中,要诚恳地表达你的意愿和原因,并尊重单位的决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需要妥善处理好离职事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你解决当前的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